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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飞
作者:叶怀谦   来自:温州市实验中学|七(2)班
    小学时,夏天,在中午静校前,草坪周围总是熙熙攘攘挤满了人。在人群中,以抓粉蝶的居多数,我就曾在那儿抓过许多次。
    我每次都不会落空,总能一下扑到几只。将它们带上楼,扯掉几只脚,放在桌上供同学观赏和购买。这般粉蝶往往都卖给那些有钱的同窗,因为有钱人干脆,没有很多要求。这样一次也能收获数元。 买了粉蝶去的同学,并不是养殖,也不是转售,而是拿来当玩具,想尽各种方法折磨它们,最后让它们死于非命。他们将粉蝶当玩具弹射,用冷水泼,用火柴点,或用书本拍压,看着粉蝶体内的黄色血液流出。我们拿了钱只顾逍遥去了,哪里还管得上那些粉蝶的死活。
    一个人干了,就有第二人个效仿,慢慢地引出了一批这样“谋生”的人。为了开拓市场,我们便不仅限于本班的市场,还去向别班推销。“商场”的竞争愈发激烈,也导致了一部分人失去了商机。那些失去生意的人,便排成了长队,一个个向班主任投诉。班主任知道了,段长也知道了。段长很愤怒,带头教训了他们班,并要求各班进行大力度处罚以禁止此事。
    终于也轮到我们班了。我们的班主任是一名大学刚毕业的年轻女教师。她并没有像其他老师一样严厉地责骂和处罚我们。在班队课上,她说:“哪位同学手里还有‘货’?我全买了。”我们大惊,以为老师在讽刺我们,便乖乖地像上交赃物一样,将手头的粉蝶全部交了上去。班主任很正式地问:“多少钱?我来付。”我们一下子羞愧地都把头埋了起来。
    班队课结束,班主任将我们带到大草坪,一口气放飞了所有的粉蝶。几十只粉蝶有的飞起,有的落下,在夕阳的照映下格外地美丽。那天晚上,我在日记本上写下一行字:我再也不抓粉蝶了,我发誓!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4    2504    发表日期:2011年3月7日

叶怀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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