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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定
作者:曹瑞怡   来自:水心二小|六(8)班

   几乎所有的六年级班级,没有一个不传绯闻的。谁和谁稍微走近了些,第二天,保准这两位的新闻就满天飞了。班里总有些人爱传一些子虚乌有的事,令人心中不快。

   上科学课时,四个人为一组,坐一张桌子,其中我们组就有一个爱传绯闻的男生,小l。一下课,就开始叽里呱啦,汇报今天的新闻,我自然也被传过几次,于是,我也开始传他的绯闻,例如放学后他在我们班小h同学家的楼下等小h,和别的女同学手牵手等消息,我们就此结了仇。

   有一次,下了科学课,小l一脸认真地对我说:“你看......我们这样互怼,也没什么意思。对吧,冤冤相报何时了啊!不如我们签张合同,约定互不造对方的绯闻,不守约者请辣条,你看如何?”我自然也希望班里平静些,巴不得有这等好事呢,立刻点头同意了。

   为了保证公平性,以防对方耍赖,我们正式签了一张合同,大致内容是不允许任意一方乱造对方的绯闻,不遵守合同的则对方有权利告上“2013(8)班法庭,”提出诉讼,申请索赔,“法官”以情节严重性作出索赔条件。

   我们俩郑重地签了名字,还按了指印,请了各自的同桌做公证人,同签了名字,按了指印。以防到时公证人也被贿赂,我们找了科学老师,做有决定性作用的终级公证人。最后,小心地再抄上一份合同,给了对方,小l满意地点点头,把合同夹在了文件夹中。

    后来,倒是提出约定的小l失约过一次,照合约上写的,我“起诉”了他,法官判定他索赔我两包辣条,小l扁着嘴巴,从口袋中掏出一块钱给了我。没想到,这合约还真有点用处。

    我们本能和睦相处,都是那万恶的传绯闻者,使我们不得不签下合同。实际,这也只是一个小约定,遵守倒也简单,只怕小l嘴管不住,那时,我可也赚大了。这合同,还要小心保护着才是呢,有约有依据。




4    903    发表日期:2018年10月28日

曹瑞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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