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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如给我三天当幽灵
作者:徐慕瑄   来自:温州市籀园小学|六(1)班

   从小,我就一直讨厌别人对我恶意的关注与目光。假如给我三天时间当幽灵,我必定欣喜若狂。

   第一天,我一睁眼,发现自己漂浮在天上。天空是灰蓝的,薄薄的云层飘着。而我的身体更稀薄,因为我已经是透明的幽灵了,不仅外观是透明的,身份也是透明的,没人知道我这只幽灵的存在。我在天上荡来荡去,慢悠悠地行动着,整理好精神状态,漫无目地飞着。

   我飘荡在大街上,果然,没人看见我,从我透明的身体里穿了过去。我兴奋极了,在大街上横冲直撞,在马路上荡来荡去,任由汽车穿过我的身体,为新发现的属性而兴奋。
   第二天,我已经厌倦了自己横冲直撞的幼稚行为,在街上一边游荡,一边找乐子。没一会,我发现我竟可以隔空唤物。我在小巷里看见了一个铁制的的垃圾桶盖子,刚想飘下去拾起,盖子便飞到了手上,我在巷子找到了一个人,很明显,他看不到我手里的的东西,可是当他低下头时,我一松手,铁盖子便“哐当”一声砸在了地上,给那人吓了一个激灵。只要没人注视着,那我手上的物体便会变回实体呀。

   我在小巷里疯狂捣乱,在纸箱里钻来钻去,不断拿取物品,不一会小巷里便乱七八糟。我找足了乐子,飘荡在城市的上空,寻找下一个倒霉蛋。

   第三天,我早就习惯了孤身一人,开始不断探索。我还是人的时候,看过一本书,书上说,十二点阴气下降阳气上升是一天交替的时候,那时候是看不到鬼的,鬼会在太阳下山之后到接近十二点之间活动。可这并不全对,作为幽灵的我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游荡,阳光洒在身上并不温暖,和作为幽灵的我的体温一样阴冷。我正飘荡着,突然发现太阳光穿过我的身体会在地上折射出更耀眼的“光斑”。我便利用光斑的作用来恐吓人群,当人类在混凝土上发现了一块人形的光斑,吓得够呛,纷纷躲在附近的店铺里,有的打110,有的昏了过去。这种恶作剧成功所带来的快感使我舒爽。我荡来荡去,时不时冷不丁地出现在人群后面,把街上搅和得一片混乱。突然,一位老道手持桃木剑嘴里念念有词,真狠,上来就用杀鬼咒。他话音未落,我便握了握拳头,桃木剑咔嚓作响,真如被捏碎了一般,四分五裂。我见状,便抬起手来,将消防栓、路灯、商场招牌一并“捏碎”。人们不停尖叫,我十分享受这种干坏事没人拦得住、没有人恶意谴责的感觉。人们只有恐惧,没有人敢谴责。

   过了三天,这悠闲自在的生活便要结束了,又要重回嘈杂的人群,我对幽灵生活十分不舍。但就算不舍,也必须回来,不然我就要上“失踪人口”名单了。



0    385    发表日期:2023年5月24日

徐慕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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