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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逝的“上学路上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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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呀小儿郎,背着书包上学堂。不怕太阳晒,也不怕那风雨狂;只怕先生说我懒呀,没有学问我无脸见爹娘。” 30年前的儿歌倏然苏醒,当我经过一所小学的时候。下午4点半,方才还空荡荡的小街,像迅速充胀的救生圈,被各式私车和眼巴巴的家长塞满了。开闸了,小人儿鱼贯而出,大人们蜂拥而上。一瞬间,无数的昵称像蝉鸣般绽放,在空中结成一团热云。这个激动人心的场面,只能用“失物招领”来形容。就在这时,那首歌突然跃出了记忆,一字不差。我觉得像被什么拍了下肩,它就在耳畔奏响了。 这支叫《读书郎》的儿歌,陪伴了我整个童年和红领巾季节。那会儿,它几乎是我每天上学路上的喉咙伴奏,或叫脑海音乐罢。偏爱有个理由:它不像其他歌那么“正”,念书不是为“四个现代化”或“革命接班人”,而是“先生”和“爹娘”……我觉得新鲜,莫名的亲切。哼唱时,我觉得自己就是歌里的小儿郎。甚至想,要是老师变成“先生”该多好啊。好在哪,不知道。那个黄昏,当它突然奏响时,我感觉后背爬上了一只书包,情不自禁,竟有股蹦蹦跳跳的念头…… 从前,上学或放学路上的孩子,就是一群没纪律的麻雀。无人护驾,无人押送,叽叽喳喳,兴高采烈,玩透了、玩饿了再回家。回头想,童年最大的快乐就是在路上,尤其放学路上。那是三教九流、七行八作、形形色色、千奇百怪的大戏台,那是面孔、语言、腔调、扮相、故事的孵化器,那是一个孩子独闯世界的第一步,乃其精神发育的露天课堂、人生历练的风雨操场……我孩提时代几乎所有的趣人趣事趣闻,都是放学路上邂逅的。那是个最值得想象和期待的空间,每天充满新奇与陌生,充满未知的可能性,我作文里那些真实或瞎编的“一件有意义的事”,皆上演在其中。它的每一条巷子和拐角,每一只流浪狗和墙头猫,那烧饼铺、裁缝店、竹器行、小磨坊,那打锡壶的小炉灶、卖冰糖葫芦的吆喝、爆米花的香味、弹棉弓的铮铮响,还有谁家出墙的杏子最甜、谁家树上新筑了鸟窝……都会在某一时分与我发生联系。对成长来说,这是最肥沃的土壤。 很难想象,若抽掉“放学路上”这个页码,童年还剩下什么呢?于我而言,啥都没了,连日记都不会写了。那个黄昏,我突然替眼前的孩子惋惜——他们不会再有“放学路上”了。他们被装进一只只豪华笼子,直接运回了家,像贵重行李。 为何会丢失“放学路上”呢?我以为,除城市膨胀让路程变遥远、为脚力所不及外,更重要的是“路途”变了,此路已非彼路。具体说,即“传统街区”的消逝——那温暖而有趣的沿途,那细节充沛、滋养脚步的空间,消逝了。何谓传统街区?它是怎样的情形呢?“城市应是孩子嬉戏玩耍的小街,是拐角处开到半夜的点心店,是列成一排的锁匠鞋匠,是二楼窗口探出头凝视远方的白发老奶奶……街道要短,要很容易出现拐角。”这是简·雅各布斯在《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》中的话,我以为是对传统街区最传神的描述。这样的街区生趣盎然、信息肥沃、故事量大,能为童年生长提供最充分的乐趣、最周到的服务和养分,而且它是安全的,家长和教育者放心。为何现在保险箱里的儿童、其事故风险却高于自由放养的年代?雅各布斯在这部伟大的书里,回忆了多年前的一个下午—— “从2楼的窗户望去,街上正发生的一幕引起她的注意:一个男人试图让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跟自己走,他一边极力哄劝,一边装出凶恶的样子;小女孩靠在墙上,很固执,就像孩子抵抗时的那种模样……我心里正盘算着如何干预,但很快发现没必要。从肉店里出来一位妇女,站在离男人不远的地方,叉着胳膊,脸上露出坚定的神色。同时,旁边店里的科尔纳基亚和女婿也走了出来,稳稳站在另一边……锁匠、水果店主、洗衣店老板都出来了,楼上很多窗户也打开了。男人并未留意到这些,但他已被包围了,没人会让他把小女孩弄走……结果,大家感到很抱歉,小女孩是那个男人的女儿。” 这就是老街的能量和涵义,这就是它的神奇和美感。在表面的松散与杂乱之下,它有一种无形的篦梳秩序和维护系统,凭借它,生活是温情、安定和慈祥的。它并不过多搜索别人的隐私,但当疑点和危机出现时,所有眼睛都倏然睁开,所有脚步都会及时赶到。其实,这很像中国人的一个词,一个生态关键词:“街坊”。这样的背景下,一个孩子独自上学或放学,需要被忧虑吗?自由,源于安全与信赖。若整个社区都给人以“家”的亲切和熟悉,那一个孩子,无论怎样穿梭和游走,结果都是快乐地、收获颇丰地回到家里。而路上所有的插曲,包括挨骂的那些顽皮、冒险和出格,都是世界给他的礼物,都是对成长的奖励和爱抚。 在雅各布斯看来,城市人彼此之间最深刻的关系,“莫过于共享一个地理位置。”她反对仅把公共设施和住房作为衡量生活的指标,认为一个理想社区应丰富人与人间的交流、促进公共关系的繁育,而非把生活一块块切开、以“独立”和“私人”的名义封闭化、决裂化。这个视角,对人类有着重大的精神意义。顺着她的思路往下走,你很快即发现:我们通常讲的“家园”“故乡”——这些饱含体温与感情的地点词汇,其全部基础皆在于某种良好的人际关系、熟悉的街区内容、有安全感的共同生活……所谓“家园”,并非一个单纯的物理空间,而是一个和地点联手的精神概念,代表一群人对生活属地的集体认同和相互依赖。单纯的个体是没有“故乡”的,单纯的门户是无“家”可言的。就像水,孤独的一滴构不成“水”之含义,它只能叫“液体”。 我越来越觉得如今孩子——尤其大城市孩子,正面临一个危险:失去“家”、“故乡”这些精神地点。有位朋友,儿子6岁时搬了次家,10岁时又搬了次家,原因很简单,又购置了更大的房子。我问,儿子还记不记得从前的家?带之回去过吗?他主动要求过吗?没有,朋友摇头,他就像住宾馆一样,哪儿都行,既不恋旧,也不喜新……我明白了,在“家”的转移上,孩子无动于衷,感情上没有缠绵,无须仪式和交接。想不想从前的小朋友?我问。不想,哪儿都有小朋友,哪儿小朋友都一样。或许儿子眼里,小朋友是种“现象”,一种“配套设施”,一种日光下随你移动的影子,不记名的影子,而不是一个谁、又一个谁……朋友尴尬地说。我无语了。这是没有“发小”的一代,没有老街生活的一代,没有街坊和故园的一代。他们会不停地搬,但不是“搬家”。“搬家”意味着记忆和情感地点的移动,意味着朋友的告别和人群的刷新,而他们,只是随父母财富的变化,从一个物理空间转到另一物理空间。城市是个巨大的商品,住宅也是个商品,都是物,只是物,孩子只是骑在这头物上飞来飞去。 我问过一位初中语文老师,她说,现在的作文题很少再涉及“故乡”,因为孩子会茫然,不知所措。是啊,你能把偌大北京当故乡吗?你能把朝阳、海淀或某个商品房小区当故乡吗?你会发现根本不熟悉它,从未在这个地点发生过深刻的感情和行为,也从未和该地点的人有过重要的精神联系。是啊,故乡不是一个地址,不是写在信封和邮件上的那种。故乡是一部生活史,一部留有体温、指纹、足迹——由旧物、细节、各种难忘的人和事构成的生活档案。 还是上面那位朋友,我曾提议:为何不搞个聚会,让儿子和从前同院的伙伴们重逢一次,合个影什么的?这对孩子的成长有帮助,能让一个孩子从变化了的对方身上觉察到自己的成长……朋友怔了怔,羞涩地笑笑:其实儿子只熟悉隔壁的孩子,同楼的都认不全,偶尔,他会想起某只丢失或弄坏的玩具,很少和人有关,他的快乐是游戏机、动画片、成堆的玩具们给的。该我自嘲了,一个多么不恰当的浪漫!这个时代有一种切割的力量,它把生活切成一个个的单间:成人和宠物在一起,孩子和玩具在一起。我曾在一小区租住了4年,天天穿行其中,却对它一无所知。搬离的那天,我有一点失落,我很想去和谁道一声别,说点什么,却想不出那人是谁。 那天,忽收一条短信:“王开岭,你妈妈叫你回家吃饭。” 我楞了,以为恶作剧。可很快,我对它亲热起来,30年前,类似的唤声曾无数次在一个个傍晚响起,飘过一条条小巷,飘进我东躲西藏的耳朵里。传统老街上,一个贪玩的孩子每天都会遭遇这样的通缉,除了家长的嗓门,街坊邻居和小伙伴也会帮着喊。感动之余,我把这条短信的主语换成朋友们的名字,发了出去。当然,我只选了同龄人,有过老街童年的一代。后来,才知这短信源于一起著名的网络事件,某天,有人发了个帖子:“贾君鹏,你妈妈叫你回家吃饭。”短短几日,跟帖竟高达几十万,大家纷纷以各自腔调催促这个不听话的孩子快回家,别让妈妈等急了,别让饭菜凉了,别挨一顿骂或一顿揍。声嘶力竭之际,有人揭穿了谜底,这个响彻神州的伟大名字竟是虚拟的,乃某网站精心策划。我一点不沮丧,甚至感动于阴谋者的情怀细致。一个贾君鹏沉默,千万个贾君鹏应声。我们都竖起耳朵,聆听从远处飘来的蒲公英般的声音…… 某某某,你妈妈叫你回家吃饭。 我暗暗为自己的童年庆幸。如果说贾君鹏的一代尚可叫作露天童年、旷野童年、老街童年,那如今的孩子,则是温室童年、会所童年、玩具童年了。面对现代街区和路途,父母不敢再把孩子轻易交出去了,不允许童年有任何闪失。就像风筝,从天空撤下,把绳剪掉,挂在墙上。再不用担心被风吹跑,被树刮住了。翅膀,就此成为传说和纪念。或许,你再也看不到这样的情景了—— 一群像风筝一样在街上晃荡的孩子。 我终于想起来了,《读书郎》的词、曲,乃同一人。宋扬,湖北人。此歌生于1944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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